勞動部調查指出,112 年 6 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 2 萬 2,638 元,較前年同期增 1 成,8 成 6 雇主沒有規定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,但不論雇主有無規定,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皆約 10 小時,另調查 6 成 1 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有放假。
為了解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移工管理、運用及相關政策之看法與移工之工作概況,作為移工 引進等政策參據,勞動部於 112 年 7 月至 8 月辦 理「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」,計回收有效樣本 8,562 份[事業面(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)雇主 4,534 份;家庭面雇主 4,028 份]。
勞動部觀察指出,112 年 6 月外籍家庭看護工 基本特性,高達 99.3%為「女性」;受過護理訓 練占 72.3%;年齡以「35-44 歲」者占 43.8%最多, 「25-34 歲」者占 29.8%居次,二者合占 73.6%; 教育程度主要以「國中及以下」者占 59.2%最多; 國籍方面主要為印尼籍占 79.7%最大宗。
勞動部說明,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屬於家事服 務業,不適用國內勞動基準法規範,111 年 8 月 10 日以後起始聘僱者,月薪從 1 萬 7,000 元調高 至 2 萬元,已在臺聘僱期滿續聘或期滿轉聘之家 事移工比照調高為 2 萬元;尚在勞動契約有效期 間內的家事移工,依原契約約定薪資每月 1 萬 7,000 元辦理,但雇主如同意提前調薪,也可變 更勞動契約約定為新制薪資,另人數較少之泰國 籍新申請家事類移工薪資則規定不得低於基本 工資。
112 年 6 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 2 萬 2,638 元,較 111 年 6 月增 2,105 元(+10.3%),其 中經常性薪資 1 萬 9,920 元,加班費 2,291 元, 分別年增 1,959 元(+10.9%)及 156 元。按國籍別 觀察,以泰國籍 2 萬 8,176 元最高,其餘國籍維 持在 2 萬 2,000 元至 2 萬 4,000 元間。
6 成 1 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有放假,有放假者 平均每月放假次數以「1 次」占 57.7%較高,其次 為「2-3 次」占 25.6%;都不放假者占 39.4%,其 原因以「外籍家庭看護工想賺取加班費」占 86.2% 最高,其次為「家中無替代照顧人力」占 27.2%; 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不放假,雇主有發給加班費 占逾 9 成 5。
調查指出,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得 到之實質幫助,以「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的照顧」 占 95.4%居首,「減輕精神上的壓力」占 86%居 次,「家人可外出工作」占 80.1%居第 3,顯示雇 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於被看護者可獲得妥善照 顧,減輕精神上壓力,及家人亦可外出工作等方 面,所獲助益甚大。
家庭面雇主於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前,對於被 看護者以「由家人照顧」占 84.5%最多;如果目 前沒有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,替代方案仍以「由 家人照顧」最多,惟比率降為 54.7%,其次「老 人福利機構、護理之家或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」 占 25.1%,「找照顧服務員」占 14.3%居第 3。
112 年 6 月家庭面雇主對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工 作整體表現滿意度為 81 分,較 111 年 6 月之 80.2 分增加 0.8 分。滿意度以「僱傭關係」83.8 分為 最高,其餘依序為「衛生習慣」79.9 分、「工作 情緒」79.6 分、「工作態度」78.3 分、「看護技 術」78.2 分、「工作效率」75.1 分。
不過,3 成 6 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 曾遭遇困擾,困擾原因以「語言不通」占 56.1% 居首,其次為「愛滑手機、聊天」占 38.7%、「溝 通困難(如配合度不高等)」占 26.8%、「工作態度 或紀律不佳」占 25.1%、「要求調整薪資」占 23.4%。
【分享文章來源 2024/1/8 外籍勞工新聞通訊社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