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棄物、資源回收業開放申請外勞移工,無工廠登記證也可申請。如何申請請洽惜福人力 0800-090-149全台服務專線,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5月9日起,新增開放雇主聘僱移工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,申請移工步驟:
1.確認申請業別身份,需具有環保主管機關核發的「證明文件」(擇其一):
(1)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
(2)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登記證
(3)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
2.向環境部循環署申請,申請資格認定函準備文件:
(1)依申請業別身份擇一填寫附件一至附件三申請表。
(2)預防移工失聯規劃說明(附件四)。
(3)承諾書(附件五)。
(4)依申請業別身份之登記證或許可證影本。
(5)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。
(6)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(7)再次申請者,應檢附環境部前次核發資格認定函影本。
(8)其他經環境部指定文件。
3.環境部申請案件,應於30日內審查完畢,必要時,得延長審查期間,以30日為限。經審查認定應補正資料者,環境部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;補正日數不算入審查期間,且總補正日數不得超過30日。前述日數以工作日計算。
附件: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申請移工作業(附件一至附件五).pdf
4.環境部核發「雇主資格認定函」後,向勞動部申請移工聘僱招募許可。環境部核發之雇主資格認定函效期6年。
依雇用員工人數核配比率20%移工名額,可外加就業安定費提高至40%。延伸閱讀《廢棄物回收業申請外勞移工,無工廠登記證也可申請(懶人包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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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享文章來源 2025/5/8 勞動力發展署】